[摘要] 2016年2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按照卡内余额的15倍为贷款高额度,这是真的吗?
近网上有消息称,自2016年2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按照卡内余额的15倍为贷款高额度,也就是说如果卡内余额不足2万元,就意味着公积金贷款贷不出30万元。这是真的吗?我们一起来听一下官方说法: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辟谣
对于这一消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辟谣称,网上各种提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政策变化、高额度降低等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对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有疑问,可通过上海公积金官方渠道了解,具体包括12329热线、上海公积金官网(www.shgjj.com)以及“上海公积金”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购买上海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前要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根据目前实施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贷款额度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1. 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 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 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 不高于高贷款额度。贷款家庭2人以上参与贷款,每个人按照个人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限额,相加后不高于高贷款额度,具体额度根据受理网点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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