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期,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昆山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昆山住建局可谓是不遗余力的
进行了多次努力
如:前段时间出重拳严惩了
6家开发商和32家房产中介
具体名单如下:
# |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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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山蓝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泓蓝溪湖墅项目 |
2 | 绿地集团(昆山)东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绿地世纪家园项目 |
3 | 昆山市钢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峰汇国际广场项目 |
4 | 昆山东方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悦湾花园项目 |
5 | 昆山大欣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之天地花园项目 |
6 | 昆山市超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超华世纪广场项目 |
# |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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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山顾新家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2 | 昆山幸福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 | 昆山淘屋房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 | 昆山全家福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
5 | 昆山市昆晟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6 | 昆山市安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7 | 昆山宜佰居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
8 | 昆山市盛杰不动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9 | 昆山东磊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0 | 昆山集好佳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
11 | 昆山市创美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 |
12 | 昆山合家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13 | 昆山佳辰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14 | 苏州房库房博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15 | 昆山市花桥镇苏城之家房产中介所 |
16 | 昆山市玉山镇轩正房产中介服务部 |
17 | 昆山盛景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
18 | 昆山铭瑞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
19 | 昆山云鼎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
20 | 昆山市玉山镇海辰房产中介服务部 |
21 | 昆山市千灯镇刚青房产中介所 |
22 | 昆山市千灯镇大家大业房产中介所 |
23 | 上海易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24 | 昆山多美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25 | 昆山选个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26 | 昆山五二零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7 | 昆山市玖业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8 | 昆山市宜佳乐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
29 | 昆山八戒找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30 | 昆山市鑫典房产有限公司 |
31 | 昆山市伟业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32 | 昆山市千灯镇康泰房产中介所 |
据了解,早在公布这批违规房企和房产中介时,昆山住建局就曾表示: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加大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整治房地产行业乱象,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以此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全文如下:
昆住建通(2019)15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昆山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
二、规范设置公示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上岗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住房限购政策等内容,从源头上防范交易风险,减少交易纠纷。
三、积极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时应积极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不得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四、积极推行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实名服务。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时应当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
五、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告知购房人住房限购政策,不得为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提供经纪服务,不得帮助或唆使购房人伪造虚假证明,骗取购房资格。
六、规范经纪服务收费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或“中介费”应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合同约定。提供代办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得强制代办。
七、规范经纪机构代办金融业务行为。经纪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八、规范经纪机构涉税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协助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如实告知税收规定和优惠政策,协助交易当事人依法诚信纳税,不得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不得帮助或唆使交易当事人伪造虚假证明,骗取税收优惠。
九、强化行业监督检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投诉受理等制度,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健全“双随机”抽查制度。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规范设置公示内容、违反限购政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令限期改正,给予暂停网上签约资格或依法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