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房地产政策一览:
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今日公布营业税细则: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2月24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明年江苏楼市将继续执行去年年底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居民在购买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时,继续实施1%的契税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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