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监会昨日以“急件”形式向各银监局,各政策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银信合作或继续暂停
银监会还在昨天下发的《通知》中特别对“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作出明确规定。
所谓“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即信托计划的最终用途是用于给亟需资金的企业融通资金,以获得利息收入。其具体实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股票质押融资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对此,《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应遵循两个原则:其一,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上述比例已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其二,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
“由于目前绝大部分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比重都在80%-90%以上,因此,实际上相当于,几乎所有信托公司的这项业务都将被叫停。”一位信托公司人士指出。
更为“苛刻”的要求是,《通知》还明确,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投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
“剩下的投资类产品只能投资于证券,而这部分业务占比非常小。”某信托公司人士预计。
简单地说,按照《通知》要求,未来银信合作产品只能发行证券类,而融资类银信理财产品发行的比例也必须严控在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总余额的30%以内。
“这就给信托公司未来业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信托公司的产品将以集合理财为主。”昨日多位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信托公司人士均如此表示。
或挤占下半年信贷额度
对于《通知》发布前已约定和发生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银监会也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
首先,《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其次,商业银行和信托应切实加强对存续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后续管理,及时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和到期兑付安排。
第三,对设计为开放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类、融资类或含融资类业务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产品,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停止接受新的资金申购,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此外,《通知》还要求,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显然是“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某报道援引银监会内部人士的话说,目前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总规模(存量)已突破2万亿人民币。这就意味着,这部分资金中的很大一部分将来将会进入表内,并挤占本就不太宽松的信贷额度。
不过,在昨日新规出台后,华泰联合证券银行业研究员戴志锋和吴松凯发布的联名报告指出,据其了解,理财合作类产品回表后,银监会的态度是会放松相应的信贷额度管制,不会让回表贷款挤占贷款额度。
根据用益信托的上半年银信合作市场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银信理财产品发行量出现“井喷”局面,预计在2.9万亿元左右,远远超过去年全年1.78万亿元的总量,增幅达545.44%。
今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因担心银行今年放贷规模超标,紧急叫停了银信合作业务。此前,监管层将今年全年的信贷额度定为7.5万亿元,如果加上银信合作上半年发放的2.9万亿,今年流入市场的增量资金将超过10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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