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新政33条中关于“昆山市外专人才计划”政策,加快推进我市人才强市建设,拓宽招才引智国际化视野,鼓励我市非外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大胆使用外国人才和海外华人人才,促进我市高精尖端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力,近日,昆山发布了《昆山市外专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对我市外专人才明确给予奖励,可获得50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
《昆山市外专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究竟说了哪些奖励政策
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昆山市外专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昆山外专人才是指与符合我市外专人才计划的适用主体签订全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的外籍专家和港、澳、台地区专家。
一、昆山市外专人才计划的适用主体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1年以上的国有、民营和国内资本控股的企业;
2.我市所属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卫生医疗、社会服务等事业单位;
3.执行国家、省外国专家局立项的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单位。
二、昆山外专人才的奖扶标准
用人单位所付劳动报酬以年度累计:
1.劳动报酬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
2.劳动报酬超过30万元,8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5%资助;
3.劳动报酬超过80万元的,按劳动报酬的30%资助,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单个引智项目及单个引进人才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用人单位所付劳动报酬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为准。
引智项目获得国家、省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并获得经费资助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经费资助。
备注
1.外专人才奖扶资金发放方式上,采用“事后补偿”的一次性发放方式,对企业前一年度已支付的用人费用进行补偿;
2.突出绩效导向,昆山外专人才可以多年连续申报;
3.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和解释。
如此重大利好
小编表示羡慕不已
在此,小编希望大家
都能来昆山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