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昆山市前进西路以北、马鞍山路以南、体育场路以东、共青路以西区域内的路面,包括体育馆路、体育馆环线及相关支路等多条(段)道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昆山市体育中心周边道路改造及景观工程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09-28至2015-10-09(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拱辰路18号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215300)
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 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532034,57572034,57561831 / 0512-57379110
传 真:0512-57572034,57561831 / 0512-573791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昆山市体育中心周边道路改造及景观工程提升项目
昆山市前进西路以北、马鞍山路以南、体育场路以东、共青路以西区域内的路面,包括体育馆路、体育馆环线及相关支路等多条(段)道路,由于不少路面已经出现破损、开裂、起拱现象,加上与之相伴的人行慢道系统设置不够周全,路灯、绿化、路牌标识等相关配套也没有完全到位,以及为了迎接2016年5月在昆山体育馆举办的汤尤杯国际羽毛球锦标赛等情况,昆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3080万元对该区域道路、景观进行改造维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改造(车行道长度1270m,宽度12m-25m;人行道长度1277m,宽度1.5m-5m;对所有道路划线分隔、设标导向,在重要路口设置信号灯和安全监控视频系统管控),区域内约29000 m2的绿化景观提升以及区域内的路灯和景观建筑泛光照明工程的改造
项目名称昆山市体育中心周边道路改造及景观工程提升项目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
二、完善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必须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区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须接管,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以不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为限。
四、妥善处理各类建筑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五、不得填堵现有河沟,破坏水系生态,及时植被修复和补偿,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七、落实污水接管事宜,经我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验收。
——推荐阅读——
上周(9.21-9.27)昆山楼市3区涨6区降 9大区成交详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