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昆山神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开发区景王路北侧、太湖路东侧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面积为146666平方米,原合同及规划设计要点中并未对地下空间建设要求有约定。
昆山神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开发区景王路北侧、太湖路东侧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面积为146666平方米,原合同及规划设计要点中并未对地下空间建设要求有约定。现依据《昆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产权管理的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09】108号)、开发区管委会意见、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规划核实合格证及民防局部门意见,拟增加地下一层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937.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2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游泳池)。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同意增加地下一层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937.1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92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游泳池),出让年限40年(按原合同约定日期起算),具体位置、坐标、竖向界限详见附图。
2、根据原挂牌文件约定,用途为商业(游泳池)的建筑面积929平方米受让方需按评估楼面价4040元/平方米的20%补交出让金808元/平方米,共750632元。
对以上地块调整如有异议,请在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内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7319055。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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