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志您好,本人于2012年6月本科毕业后应聘至昆山,户籍随同转入工作单位的集体 ,现咨询以下问题:1、集体 转为个人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2、若配偶申请 迁入昆山,需符合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还望相关部门给与解答,谢谢。
问:同志您好,本人于2012年6月本科毕业后应聘至昆山,户籍随同转入工作单位的集体 ,现咨询以下问题:1、集体 转为个人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2、若配偶申请 迁入昆山,需符合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还望相关部门给与解答,谢谢。
答: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常住 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家庭户立户条件为公民拥有本人 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前提。 配偶投靠入户须满足结婚满三年,以及未违反计生政策等条件。具体可浏览苏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和昆山市 服务 网站办事指南,也可向拟迁入 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 特此回复 昆山市公安局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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