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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表示 拆迁纠纷一律登记立案

新京报  2015-06-11 16:36

[摘要] 昨日,在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从5月1日开始,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立案数增长29%。孙军工表示,拆迁纠纷等案件,各级法院一律登记立案。

昨日,在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从5月1日开始,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各级法院立案数增长29%。孙军工表示,拆迁纠纷等案件,各级法院一律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一月北京立案量增四成

孙军工透露,从立案数增长幅度看,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立案数大幅增长,增幅均超过40%。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30%。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西藏、甘肃等地,增幅均在20%以下。

从案件类型来看,行政案件同比增幅大,同比增长221%,其中,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

孙军工称,立案登记一个月来,各地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上海、河南、重庆、甘肃等地均超过95%。少数没有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起诉材料不合格,各地法院在接待处理时,相应都进行了“一次性”书面告知。

信息公开纠纷一律予以立案

孙军工称,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各级法院对属于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涉及物业纠纷,信用卡纠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拆迁纠纷,信息公开纠纷等,法院一律予以登记立案。

孙军工坦言,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众多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物业供暖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大量进入法院。以民事案件为例,虽然5月同比增长仅27.8%,但是,案件数却增长了近20万。同时,一些群众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存在误解,有不少群众认为所有起诉,法院都能立案,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事由,要求法院“有案必立”。此外,违法起诉增多,个别人甚至借助登记立案,在法院提起大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严重干扰正常审判秩序。

孙军工表示,未来法院将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防止改革一阵风。在前期调研和各地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高法院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案流程,规范登记立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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