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15号),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优化联合审批机制。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涉土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15号),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优化联合审批机制。《意见》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重特大项目也可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全部审批时限不超过70个工作日。《意见》明确并联审批各环节的牵头部门,其中土地出让环节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同时梳理土地出让阶段中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两种方式的审批流程,要求涉及土地的勘测定界、节地评价、矿产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价评估等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不得转嫁企业再次收费。(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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