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华园小学及中华园街道文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02-27至2015-03-04(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华园小学及中华园街道文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02-27至2015-03-04(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拱辰路18号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215300)
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 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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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12-57572034,57561831 / 0512-573791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
环评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乙1982号) |
项目概况 | 因昆山市中华园地区配套要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拟投资1.9亿元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南侧、泰山路东侧新建中华园小学及中华园街道文体中心,项目占地面积46655m2,建筑面积36540m2,建设内容为5层主教学楼,4层综合楼,2层食堂,4层的艺体馆和文体中心。用地性质为公建配套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饮食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油烟排放口,机械通风口须距离居民住宅、教室等敏感目标20米以上。 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Ⅱ类区标准,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相应标准,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区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须接管,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接管。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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