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受春节假期的影响,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规定》,公积金中心将对春节假期前后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进行调整。
各缴存单位,各分中心,各承办银行:
因受春节假期的影响,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规定》,公积金中心将对春节假期前后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进行调整。
原定2月20日发起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16日,与15日应发起托收的单位同时扣款;原指定扣款日为30日发起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27日扣款。
请各指定扣款结算日为20日、30日的单位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当日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请各承办银行按时办理各项委托收款手续。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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