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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社保断缴一个月 刚需买家痛失购房资格

新快报  2014-05-16 14:25

[摘要] “穗六条”所规定的外籍户口购房者需在购房日5年内提供连续三年社保证明或者税收证明,殊不知这一政策将之前不少换过工作的刚需买家挡在了门槛外,业内专 家直言,换工作意味着没有了购房资格,政策太不合理。

换工作社保断缴一个月 刚需买家痛失购房资格

“2011年底换了一份工作,社保没衔接上,断了一个月,当时也没在意,现在想买房了,发现竟然没有资格,太郁闷了。”已经准备买房的张华向记者抱怨道。 “穗六条”所规定的外籍户口购房者需在购房日5年内提供连续三年社保证明或者税收证明,殊不知这一政策将之前不少换过工作的刚需买家挡在了门槛外,业内专 家直言,换工作意味着没有了购房资格,政策太不合理。

■新快报记者 邓苏梅

因换工作社保断缴 购房计划被迫搁置

在某网站工作的张华介绍说,2011年11月因职业规划从原来的网站公司离职,在办完离职手续后就到入职另外一家网站公司,中间几乎未有空档期,但当时老 东家和新东家都拒绝在当月为他购买社保,因此导致已经工作快5年的张华出现了一个月的社保空窗期。“这也是半个月前我在社保局查证的时候才发现的,让我感 到意外的是,我以为像换工作这种特殊情况,并且只有一个月的空缺,是可以允许补缴的。”

出于结婚的打算,张华想在近期入手一套婚房,他看中了萝岗的某刚需楼盘,在买房前他也曾担忧自己的社保年限不足的问题,但是该楼盘销售人员告诉他,因换工 作而导致的社保断缴是不影响购房资格的。后来为了证实是否有购房资格,他致电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咨询,被告知断缴一个月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并且也 不允许补缴。记者在广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处也证实了无法补缴社保的情况。

同样户籍不在广州的小冯也向记者表示了相似的苦恼,在去年下半年,小冯准备在广州购置一套小户型,但是由于换工作的缘故,导致有两三个月的社保未能缴上,不得不因此暂时放下购房计划。

去年11月18日,“穗六条”规定广州市外户籍人口需提供连续三年社保证明或者税收证明方可购房,而原来的相关年限只是规定一年,记者从代理行以及中介机 构了解到,这项政策在出台后对市场的杀伤力显著,将较大比重的外籍买家挡在门外。在补缴社保或者税收方面,去年3月底广州市出台的国五条细则就明确表示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补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购房的,不予认可。”

换工作不能买房?业内质疑不合情理

有业内人士表示,三年社保的规定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外地的热钱进入到广州楼市而推高楼价,但是硬性一刀切的情况不太合乎人情。这实际上就是为了强迫外籍人士在三年内只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业内人士吴定金表示,政策要求外籍人口需要交纳社保才能购房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硬性要求提供连续三年的社保证明并且不允许补缴就不合理了,现在大城市就 业本来就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有部分单位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意味着外地买家至少要在一家公司长期工作三年半以上才具有购房资格。“就算是房地产调控 也不应该建立在损害刚需利益的基础上,对于换工作等这种非故意不交纳社保的行为,应该酌情给予通融。”

合富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龙斌直言,这种一刀切的政策很不合理,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换工作就不能买房了。他表示,去年“穗六条”的出台是为了控制高房价,抑 制外地需求,但是当前广州户籍人口和户籍外的人口比例已经差不多接近1:1的水平,这就意味着将对很大一部分的外地买家造成影响。不过,多位业内人士透 露,“穗六条”出台后,政府曾表示将有半年时间的市场观察期,期间若政策效果显著,楼价得到控制,将适当对政策作出调整。龙斌表示,这种三年社保的政策是 短期的,到合适的时候应该会退出市场或者作出调整。包括信贷政策、楼市调控政策在内,龙斌认为下半年都或将出现调整。

对策:先下定待社保年限足够再签约

据了解,在“穗六条”出台后,广州就有不少开发商允许买家先下定,待几个月后社保年限满三年后再进行签约。吴定金表示,到目前为止,市场上仍然有不少开发 商选择这种做法,对于一部分社保年限超过两年还差几个月才满三年的买家,允许先交一部分的定金然后待条件满足后再进行签约。南沙就有楼盘销售人员向记者表 示,社保年限如果不足三年,只要等待的时间不超过一年,都可以跟开发商申请保留单位,但是时间过长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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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限购政策

对社保缴纳期限的规定

2010年10月

广州市出台商品房限购政策,首次对外地人购房作出限制:暂停对不能提供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允许通过合法补缴社保的形式购房。

2013年3月

广州市“国五条”细则的出台,政策规定,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正常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购房的,审核标准由 “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另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补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 明购房的,不予认可。

2013年11月

广州市“穗六条”出台,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并要求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提醒

以下两种情况不具有购房资格

三年内社保或税收断缴者,不具有购房资格。

三年连续缴纳社保或税收,但不在购房之日算起的前5年内,同样不具有购房资格。

美国媒体称,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大银行在放贷时优先考虑首次购房者。这一举措表明,政府为使楼市降温而实施近5年的紧缩措施发生政策转变。

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网站5月14日发表题为《中国正在放松对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吗?》的文章称,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高级经济师达留什·科瓦尔奇克说:“很明显,北京对住房市场降温的速度之快感到担忧。这是政策导向上一次明确的转变。”

文章称,贷款收紧是导致今年楼市遇冷的因素之一。由于资金流动性吃紧,各银行已对首次购房者提高贷款利率或拖延放贷。

据悉,中国的房价增幅在今年3月降至八个月以来的水平。与此同时,今年一季度的住宅销售额下滑7.7%,而今年前4个月共下滑9.9%。

经济学家认为,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一举措反映出其意在减缓楼市下行趋势的政策目标。 

江苏扬州市也加入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放松的行列,至此,据财新记者统计,“救市”的城市已经达到7个。

5月16日,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扬州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将于5月20日恢复,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据《扬州晚报》报道,去年初,随着“国五条”细则的出台,扬州市二手房交易急剧增加,公积金二手房贷的发放呈现了“井喷”,这对贷款资金流形成较大的压力。在这种背景下,扬州于去年4月1日起实行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临时性紧缩政策”,暂停了“商贷转公贷”、“又提又贷”和“异地贷款”这三项业务。

当前,仅有“又提又贷”恢复,“商贷转公贷”、“异地贷款”依然没有放开。

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负责人透露,目前扬州公积金资金紧张状况虽然大大缓解,但是还没有到“宽松”的地步,所以政策还不能一下放开,需要观察一段时间。“下一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的情况,考虑适时恢复‘商转公’和‘异地贷款’政策。”

据报道,目前扬州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趋稳,像去年大量贷款积压、等贷需要两三个月的现象已不再存在,现在贷款基本可以在一个月内放款。

此前,已经有杭州萧山、江苏无锡、天津滨海新区、安徽铜陵、河南郑州、浙江宁波已先后通过不同渠道向外界传出地方楼市政策微调的信息。他们分别在地方开发商土地保证金、放宽户籍准入规定、以及差别化限购等政策方面有所调整。

中金报告称,不排除未来更多地方政府出台托底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可能性,比如放松限购、限贷,甚至通过户口政策鼓励买房。

瑞银证券认为,稳增长措施与房地产活动下行之间的拉锯战将在未来几个月延续。如果未来房地产活动进一步下滑,可能会有更多的地方政府放松目前的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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