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风瑟>  正文

手机看新闻

苏州被列省"购租同权"试点城市之一 方案很快拟定 昆山可行否

风瑟2017-08-21 09:30:22

8月18日

南京市政府发布

《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

购租同权、商改租、“群租”治理

……

备受关注的购租并举“南京模式”正式亮相

江苏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5月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

一起已列入省内购租并举试点市

如今南京方案已经正式出台

“我省其它5个城市的试点方案也将很快拟定”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

“租购同权”提高了租赁房源的性价比

可以引导部分购房人群转移到租赁市场

对于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有积极作用

南京方案是这么规定的

鼓励开发商做“大房东”,商业用房可改为租赁房

南京将培育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全市建设或筹集的租赁性住房将不低于50万平方米。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为向市场输送更多租赁房源,南京规定,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部分新增住宅用地出让时,将配建5%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

接下来南京还会选取符合住房租赁市场需求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出让时土地用途直接明确为“租赁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用于长期租赁。这也意味着,未来开发企业将拥有一个“大房东”的身份。

南京商业办公用房库存量巨大,基于此,当地确立“商改租”思路,即: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一些低效用地和集体土地,也将试点建租赁住房。

建承租人权利清单,逐步实现购租同权

南京将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权利清单,逐步实现购租同权。

对于租赁住房“入学”问题,《方案》进行了相应明确:对于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将按照南京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对于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符合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将由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区内享受义务教育。

规范租住条件,个人出租将获得奖励

引导和激发个人出租将是租赁市场房源供应的重要渠道。南京市明确,个人出租住房实行免费登记备案制度,租金税费征收相应优惠,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今年底之前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广州方案是这么规定的

7月17日

广州发布《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

出台了16条扶持措施

首次提出“让租者幸福居住”的口号

租房可就近入学

《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公积金提取额度增加

《方案》提出,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具体实施细则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租金不能随便涨

《方案》指出,要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通过对租期和租金依法进行规范,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

北京也出台了租房新政

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多部门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正式明确,京籍无房家庭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从市场租赁房源的满足一定条件的子女也可跨区入学。这也代表着对京籍家庭而言,子女就近上学实现了“租购同权”。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政策能否实行的焦点,就是子女上学问题。其实当前的昆山房价已经今非昔比,很多新昆山人定居的原因是想把孩子留在身边上学,但是昆山的现实情况是,仍然有很多积分入学的家庭最终没有获得上学的资格。

大家一定也有留意或者听说到,昆山近期好多有房但是积分入学没有通过的家庭集体去相关部门讨要说法,虽然昆山的城建规划里有提及新建一大批学校,但是终归远水解不了近渴。

租售同权长期看好,但是更加考验制度的智慧与执行的方法了!希望居者有其屋,也希望居者有学上,希望昆山的房地产市场能够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