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房地产税或两年内开征 对房价可做到短期调节

财经日报   2015-08-10 07:43

[摘要] 近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多家中介门店了解到,买、卖房人都对此消息处之泰然。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开征,主要降低 者的收益预期,从而遏制房地产的 需求。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多余房产趁早清理。

近日,一条房地产税法已列入立法规划的消息,让房地产税再度进入人们的视线。可预见的税收负担,会不会再掀起一轮抛售潮?近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多家中介门店了解到,买、卖房人都对此消息处之泰然。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开征,主要降低 者的预期,从而遏制房地产的 需求。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多余房产趁早清理。

房主:调租金转嫁税负

近日,在青岛(楼盘)拥有多套房源的李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对房地产税消息并不是 关心。李女士家在外地,前几年孩子在青岛 的时候买了一套住房,后来李女士看好青岛楼市,又买了一套。如今,这两套在青岛的房子主要用来出租,用租金贴补月供。此外,每年夏天全家人来青岛度假,还可以住在这里。

“即使开征房地产税税率也不会太高。实在不行,可以适当调整租金。只要租金收入能抵销税负,持有就是划算的。”李女士说,如今房子是卖掉容易再买难,在房地产税真的开征之前,她还是打算先持有。

“我觉得这个税意义不大,因为它终会被转嫁到租房人身上。我都接到房东电话了,如果要加税,人家就要加租。”正在市南区租房居住的刘先生说。

房东、租客对房地产税兴趣不大。同样,中介也是反应平平。在万年泉路上某中介连锁店工作的经纪人汪星告诉记者,他只是在新闻上听说可能要征房地产税,但是公司并没有下达相关通知。银川(楼盘)路上的某中介连锁店店长陈女士同样表示,并没有卖房人或买房人来咨询房地产税。

业内:或将两年内开征

有关部门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今年3月份,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房地产税开征是必然,参照欧美国家及 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首套房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即每月400多元。这笔账这么算:按照每个家庭户承受能力和 通行做法,首套房的税率应该在0.5%~1% ,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税率不会超过3%,预计在2%以内。

至于房地产税何时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当前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重点之一,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

消息人士表示,房地产税征收与其他税种类似,也将有“免征”部分,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的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有媒体称内部参与商讨房地产税的人士透露,人均免征60平方米的标准为目前内部的主流意见,不过暂无定论。

影响:房价降或是短期效应

有媒体报道,长期以来,房产调控总是冲需求而去,无论是限购、交易税、禁止购置三套房,还是将出台的房产税,都是希望消费者不要多买。从短期看,可能确有 的作用。但当需求受到打击,房产商 盖新房的动力就会减弱,新开工项目就会减少。当市场不景气,房产商通常会更加保守,供给下降幅度会更大。2012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对买房尤其二手房政策收紧,当年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11.2%,土地购置面积下降19.5%。事实上2013年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不降反升。

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汤贡亮也认为,长期来看,房地产税是对地方 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补充;对楼市的调节作用 有限,尤其是对城市房价供求关系起决定性作用,税收并不是重要的因素。

声音:多余房产早清理

当税负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对“房叔”“房姐”们的杀伤力会更直接、更明显,更有利于公平税负 、平抑房价。该征的征,该免的免,才是房地产税的本意,才能让刚需者笑、投机者愁。

房地产税的改革明显不利于多套房、人均面积过大这种持有情况。青岛(楼盘)科威国际不动产总经理孙杰表示:“房子多了,不住,还是建议出售或者重新配置,即卖了相对差的,买套相对好的。弱化房子的 属性,支持居住属性,指望房价下跌,有难度。开征房产税,这是箭在弦上了。不要等到政策公布了 ,再开始清理多余的房产,那时候时间点不对。”

上海重庆已试点房产税

房地产税被列入立法规划。事实上,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的“房产税”试点,已在上海与重庆开展逾四年,但影响十分有限。

2011年1月,上海与重庆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收房产税。上海房产税试点,主要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重庆房产税试点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0.5%~1.2%。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昆山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