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阳澄湖西部医疗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昆山环保局 昆山房天下  2015-08-04 07:11

[摘要] 项目位于昆山市前进西路北侧、通澄南路东侧、祖冲之路西侧,总 约17.6亿元,占地面积约126620.9m2,建筑面积192505m2,其中地上面积151367m2、地下建筑面积41138m2,设置床位1200个。主体建筑包括门诊楼、医技住院楼、停车楼、肿瘤楼各一栋,以及门卫、液氧站等配套设施用房等。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昆山市前进西路北侧、通澄南路东侧、祖冲之路西侧,总 约17.6亿元,占地面积约126620.9m2,建筑面积192505m2,其中地上面积151367m2、地下建筑面积41138m2,设置床位1200个。主体建筑包括门诊楼、医技住院楼、停车楼、肿瘤楼各一栋,以及门卫、液氧站等配套设施用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①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工程用水环节,生活污水直接接入污水管网。施工期废污水不排入周围水体,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阶段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项目施工尾气主要有打机和运输车辆的尾气,但这些设备使用期短,尾气排放量较少,不会引起大气环境的明显变化。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治理的施工粉尘可能造成受影响区域环境颗粒物浓度超标。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后可减缓烟尘污染程度。

③声环境

在施工阶段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噪声污染。施工单位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场界噪声达标。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打等高噪声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拟按规定取得当地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并按规定公告。

④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施工的废料及包装材料和一定量的弃土等。对产生的施工建筑垃圾及土石方按照《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外运通过这些办法防止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杜绝二次污染。

2、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①地表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医疗污水和食堂污水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废污水不直接排入周围水体,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大气环境

本项目食堂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食堂烟气经除油烟后排空,由于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废水处理站废气通过生物除臭处理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空,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集气后通过排风口排空,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③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水泵机房、 空调机房、冷却塔、地面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空调机组、水泵等设置于地下室封闭的机房内,对冷却塔选择合理安装位置、选择低噪声设备、管路上装消音器、采用减振措施并设置隔声屏等相关措施,确保医院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杜绝发生扰民现象。在采取了上述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营运期医院边界处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弃物

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按按要求暂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项目固体废物都拟进行安全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拟全部纳入管网。施工单位拟修筑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的废水大部分回用于建筑环节。施工期 废水不排入周围水体,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其中施工粉尘 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大。项目施工期准备采用的施工粉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用洒水来抑尘;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通过及时清扫、及时清洗施工车辆,杜绝超载,防止洒落等有效措施保持场地和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类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砂、石料统一堆放、保存,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遮盖;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进行利用或清运,以防因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对作业面和材料、建筑垃圾等堆放场地定期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量;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或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施工速度,缩短施工时间。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减少或抑制施工粉尘产生量,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筑施工期间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场界噪声不超标,从而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时准备采用的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在施工场界设置较高的隔声围挡、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尽可能将产噪施工机械放置于对场界外影响小的地点等;避免在人们休息时段或夜间进行产噪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拟按规定申请并取得当地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严禁汽车鸣笛;“高考”、“中考”等特殊期间,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随意堆放和丢弃。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次对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到一定量后,可进行填方处理自行消化一部分,其余建筑垃圾和弃土则按照地方相关管理规定运到指定的消纳地点进行统一调配;废弃油漆和涂料及其包装材料等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筑垃圾经合理处置后可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完毕前全部清除现场垃圾,不留死角,并用绿化覆盖 裸露地表,创造优美的就医环境。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医院内排水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院内雨水经院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医疗污水和食堂污水(经除油)排入废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终排入太仓塘。

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食堂产生的含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烟气中的油烟浓度降为2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达标烟气经食堂顶烟囱排空。由于油烟排放量较小,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恶臭废气。项目拟封闭产生恶臭废气的构筑物,通过引风装置将废气排入生物除臭处理设备除臭除味,达标气经排气筒排空。正常运行时,经净化处理后废水处理站废气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经核算,废水处理站周围需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情况,废水处理站周边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项目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系统对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进行强制排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水泵机房、 空调机房、冷却塔、地面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以上噪声源,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主要有:对于本项目采用的机械设备,如水泵、 空调、冷却塔等首先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在设计时将空调机组、水泵设置于地下室封闭的机房内,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经建筑物墙壁及门窗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将会大幅度地衰减,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等。项目投运后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置,将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食堂污水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交有处理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 固体废弃物全部安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昆山西部医疗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方案与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相符。项目地区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相符的。周围环境对本项目大气、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得到了相关人群的了解和支持。项目实施环境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联系昆山阳澄湖文化商业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昆山阳澄湖文化商业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医疗 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评价单位名称: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

评价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邓蔚路9号1幢1802室

联系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68026617

传真:68026619

E-mail:szktgzcy@126.com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昆山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