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中介机构发布的研究显示,上海2008年的房价收入比达10.62,位于十大城市第五位。但是如果统计纯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的话,上海排在首位,显示房价依然处于高位,目前房价对购房家庭而言,实际压力仍旧较高。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有泡沫。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介绍,刚出台的一份报告显示,上海的房价收入比从2001年起逐年攀升,到2007年达到顶峰,达到11.25,不过低于北京、广州和深圳等大城市。但是如果剔除配套商品房等保障房的房价,只计算纯商品住宅的房价比的话,上海就成为房价收入比的城市。
调查显示,虽然近些年城镇居民收入明显提高,但和十大典型城市2001年至2008年间房价收入比仍逐年上升,造成房价收入比上升的根本原因是房价上涨,尤其是2003年之后,房价上涨偏快。
1997年到2003年,房价收入比保持在较平稳的运行态势,在6.2左右;从2003年开始至2007年,随着房价增长速度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价收入比明显上升,例如北京的房价收入比由9.55增加为13.09;上海由6.7增加为11.25;广州由6.49增加为12.09。2008年,由于房价趋于稳定,许多城市房价收入比下降,特别是前期房价上涨偏快的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2008年这些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依然快速上涨,于是房价收入比有所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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